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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SIQ常见问题

发布日期 :2014-12-23 10:48发布IP:122.233.187.249编号:2430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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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外供货商在进口废物原料电子监管系统上成功提交注册登记申请后,如发现录入系统的信息有误,该如何处理? 

杭州环检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专业代理注册废物原料进口资质;

宋经理 手机:15088680779 座机:0571-28972605

E-mail:scrap@aqsiqgov.com QQ1545507518

Skype:huanjian40

MSN:hjfw@outlook.com

主要业务:

1.进口棉花境外供货商注册AQSIQ注册、延期,可先拿证再付款;

2.境外供货商AQSIQ证书注册、延期;

3.国内收货人登记证注册、延期;

4.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注册。

PS:注册资料样板可邮件索取,也可电话咨询详谈;

郑重承诺百分百拿证!

答:供货商在注册申请材料被受理前可以登录进境货物检验检疫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修改登记信息,供货商在成功修改注册登记信息后应立即向国家质检总局递交新的申请书。在国家质检总局受理申请后,国外供货商如发现录入系统的信息有误,不能立即在进境货物检验检疫监管系统上再次提交申请,需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撤销申请,待成功撤销申请后,方能重新申请。

5.国家质检总局认可何种机构对进口废物原料国外供货商的商业登记文件或税务登记文件进行公证的文件?香港地区企业如何办理公证?

答:国家质检总局认可国外供货商所在国的外交部门、官方的公证部门或中国驻当地大使馆对申请进口废物原料国外供货商的商业登记文件或税务登记文件进行公证的文件。香港地区应根据《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69号)的规定办理相关公证。

6.对商业登记文件/税务登记文件复印件进行公证是否有效? 

答:有效。

7.自行注册或委托其他个人或机构代理注册的,如遇到问题应如何解决? 

答:国外供货商可以通过拨打质检总局电话或发送邮件进行咨询,也可以通过我司寻求协助,我们将帮助您诊断问题,试图解决问题。

8.需要注册登记的进口废物原料范围是什么?我司准备向中国大陆出口废钢轨,是否需要办理进口废物原料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 

答:需要注册登记的进口废物原料范围是指列入限制进口目录或自动许可进口目录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废船舶除外),具体可见实施细则附件一《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申请书》之《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供货种类涵盖HS编码对应表》。一米以下的旧钢轨按照废物原料管理,需要办理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一米以上的按照旧机电管理并备案,具体方法请咨询检验监管司机电处86-10-8226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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